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建议》,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主力军、主阵地和高端智库的作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和推动下,联合若干家实体性科研机构组建“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并打造智库型高端论坛——“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拟承办第二届论坛、亦即“2017上半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会议成果将以“成果要报”形式通过中国法学会报送中央。
现将征文公告发布如下,诚挚邀请全国范围内从事环境资源法律、政策和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24号-27号
2.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暂定) (上海杨浦区国定路777号)
二、费用安排
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费用。特邀嘉宾、论坛论文收录者和论坛发言人在论坛期间的往返交通、餐饮以及外地人员住宿的费用,由承办方按“八项规定”的标准承担。
本次论坛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和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近年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以“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为主题进行探讨。参考选题如下:
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原则及制度变迁
中央与地方环境管理与监管制度
环境垂直与双重管理体制与监管制度
跨区域环境管理与监管制度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党政同责制
公众参与与环境监管制度
中央巡视组或督察组、大部制等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9. 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与其他现行立法的衔接
论文的具体要求
1. 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论文,但不限于参考选题;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参见《中国法学》注释规范。
2. 论坛强调以文参会,凡是不符合论坛主题的论文将不编入文集和安排发言。论坛主办者将根据提交论文质量确定与会和发言的代表,报方阵理事会审核后发出正式邀请函。
3. 征文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可以为解决我国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提供法理支持;论坛欢迎基于特定区域、领域、问题的调研报告。
4. 论坛欢迎研究上述选题领域外国法的理论、制度以及运行经验教训及其对我国启示的征文,但文章不应为简单的“拿来主义”、而应对外国相关法制的背景、基础、条件和原理等做深入分析。
5. 论坛鼓励对本领域有深入研究的青年学者和博士研究生投稿参会,欢迎台港澳以及国外的相关专家参会。
6. 论文应于2017年1月31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邮箱(王萌 收),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参会论文”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
7. 此次论坛的参会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组委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后,将由中国法学会择优发表或出版。
03月24日
2017
03月27日
2017
摘要截稿日期
初稿截稿日期
注册截止日期
2021年04月24日 中国
2021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2016年06月01日 中国 武汉市
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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