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一区“东北法治论坛”机制的约定,经请示中国法学会同意,第十一届“东北法治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定于2016年9月9日在哈尔滨市召开。
一、会议时间:
9月8日,全天报到,当晚19:30召开预备会议(中国法学会领导,各省、区法学会负责人参加)。
9月9日,会期1天。
9月10日,中午前离会。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和平邨宾馆
三、相关事宜:
1、参会人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三省一区法学会领导、工作人员及会议代表;根据《“东北法治论坛”活动规则》,各省、区参会代表原则上不能超过20人。
2、大会发言:请辽、吉、蒙两省一区法学会各推荐2名代表在大会上交流发言,每人发言15分钟。
3、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
分论题共计十项,分别为: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法制保障问题研究
2、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法制保障问题研究
3、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应对措施
4、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5、农村耕地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6、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7、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法制保障
8、农机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9、东北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问题研究
10、食品安全的法律问题研究
09月09日
2016
会议日期
注册截止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中国
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2014年09月05日 中国 沈阳市
第九届东北法治论坛2013年08月01日 中国 呼和浩特市
第八届东北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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