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通常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管掌握着公司经营管理的大权,但也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作为公司高管,应当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并采取适当措施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
公司高管除负有遵守法律、遵守章程、对公司忠实和勤勉尽责、限制关联交易、竞业禁止、禁止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禁止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一系列基本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外,在执行职务时,还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除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外,还可能涉及行贿罪、骗取银行贷款罪、合同诈骗罪、逃税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妨害清算罪等。
对于国企的高管,可能还涉及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滥用职权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第三期交大法学院校友“法友论坛”— 现代企业高管法律风险管控案例沙龙将于2016年4月8日(周五)下午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举行,同时作为交大120周年校庆日活动。届时在相关实务领域工作多年的魏利军校友将向我们介绍在所接触到的实际案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人员将有机会参与深入交流,期待您的参与!
04月08日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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