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转型期,法治话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能否说好法治话语、讲好法律故事、构建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不仅关系到当前的法治中国建设进程,而且成为法治战略的题中之义。此过程中,法律修辞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统摄性法律方法,对塑造人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增加法律文化的释法说理性、促进民众理性参与司法、以及实现司法公开透明化均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对“法律修辞与法治话语体系”内在关联的研究,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将于2016年4月23日举办“第七届全国法律修辞学会议”。全国法律修辞学会议最初由山东大学(威海)、南开大学、中山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学者发起,现已由山东大学(威海)、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连续举办六届,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和社会影响。鉴于您在法治理论和和法律修辞学方面研究的卓越成就,郝铁川、马长山、蒋传光、陈金钊、刘风景教授特邀请您拨冗参会。
会议主题 “法律修辞与法治话语体系”。稿件最好能够围绕(但不限于)以下视角展开撰写:
1.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 法治话语体系与政治话语体系;
3. 法治话语体系与法治战略;
4. 法治话语与法治意识形态;
5、法治意识形态与法律修辞学;
6. 法律修辞的方法论属性;
7. 法律修辞学研究的司法改革意义;
8. 法律解释方法的规则与标准;
9. 法律文书的裁判说理;
10、法治话语与国家智库建设。
04月23日
2016
会议日期
初稿截稿日期
注册截止日期
2014年05月30日 中国 北京市
第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2013年11月30日 中国 上海市
第四届全国法律修辞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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