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 2023-10-10 10:25:34
某大型非法倾倒废液案件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实践研究
非法倾倒、土壤损害、鉴定评估
摘要录用
孙倩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赵丹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於方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近年来,非法倾倒污染环境事件频发,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检等部门联合行动,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门查处1起跨省大型非法倾倒废液污染环境案,该案件涉及倾倒点110多处,倾倒方式有直接排放、渗坑注入、喷洒路面等,倾倒废液量超过30万m3。如何科学运用现有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开展鉴定评估,同时要兼顾调查时效要求和调查成本,是本案鉴定评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是按照调查评估对象进行分类,选择代表性区域开展现场土壤环境损害调查。按照倾倒位置不同,分为野外沙地、垃圾堆场等16种类型。按照调查对象和调查条件不同,分为4大类,第1类为野外沙地,第2类为垃圾堆场,第3类为公路地面、渣场等;第4类为砖厂、化工厂等。对于第1类和第2类,选择倾倒量大、倾倒范围较大、污染情况复杂,且具备调查条件的倾倒点为代表,开展现场采样调查;第3类倾倒点,不具备现场调查条件;第4类倾倒点,经调研确定废液没有进入外环境,没有造成损害。

       二是根据损害价值量化方法的适用性,分类型开展土壤环境损害价值评估。对于第1类和第2类倾倒点,如调查确定了受损土壤范围和程度,且需要实施修复措施,则制定土壤恢复方案和补偿性恢复方案,基于恢复费用量化环境损害价值;大多野外沙地倾倒点,废液倾倒量小、倾倒范围较小,且沙地的渗透性较强,部分区域植被已逐渐恢复生机,不需要采取修复措施,则利用基于废液排放量的虚拟治理成本评估环境损害价值。对于第3类倾倒点,无法确定损害程度和范围,同样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进行环境损害价值量化。

       三是通过不同倾倒点受损情况对比,探索土壤环境损害责任划分方法。在修理厂倾倒点,倾倒人将部分废液直接倾倒,部分废液用于清洗含油储罐后排放,两者共同造成了土壤环境损害。对比2处倾倒点的环境损害调查情况发现,废液倾倒量相差1.6倍,但修理厂倾倒点地下水中苯系物浓度远高于另一倾倒点,其中乙苯浓度高80多倍,由此认为修理厂洗罐主要对有机物类指标产生影响,倾倒废液主要对无机盐类和重金属类指标产生影响。因此,按照受损土壤中不同类型指标所占的区域体积的相对比例,进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划分。

 
重要日期
  • 会议日期

    11月05日

    2023

    11月08日

    2023

  • 10月25日 2023

    初稿截稿日期

  • 11月04日 2023

    注册截止日期

  • 11月05日 2023

    报告提交截止日期

主办单位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承办单位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国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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